一、引才原则
坚持党管人才、体现分类施策、扩大人才开放的基本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工作原则,公开引才,择优聘用。
二、引进对象
指定高校(42所,见附件2)、指定高校(95所,见附件3)、师范类本科大学(36所,见附件4)毕业的全日制应届(含2023、2024、2025年毕业)未就业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指定高校(36所,见附件5)、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大学(6所,见附件6)毕业的全日制应届(含2023、2024、2025年毕业)未就业本科生。其中公费师范生为2025年毕业生。
三、引进条件
(一)引进对象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高尚的道德情操,具有较强的责任心、事业心和奉献精神。
2.身心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规定的体检要求。
3.承诺为宣威市第五中学服务10年以上。
4.引进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以报名时间开始之日为准),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以报名时间开始之日为准)。
5.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学士毕业生均要求取得相应学位。
6.具有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上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相同。
7.符合引才岗位所需专业的其他相关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教育人才专项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在以往公务员招录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6.2023年11月1日及以前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
7.资格复审时仍未取得毕业证及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证书的人员;
8.吸毒人员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含普通高等教育本升研等人员);
10.现役军人;
11.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补助待遇
引进的教育人才,纳入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管理,按照《中共宣威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宣威市教育人才队伍建设实施细则〉的通知》(宣党人才〔2023〕2号)中相关规定享受待遇,申报执行。
(一)住房补贴
引进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指定高校(36所,见附件5)、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大学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经认定入选教育人才专项的,享受一次性租房补助3万元。
(二)工作生活补贴
分别给予指定高校(42所,见附件2)毕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每人22万元、12万元生活补贴;给予指定高校(95所,见附件3)毕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每人18万元、10万元生活补贴;给予师范类本科大学(36所,见附件4)毕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每人14万元、8万元生活补贴;给予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本科生6万元生活补贴;给予指定高校(36所,见附件5)、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大学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每人4万元生活补贴。入选教育人才专项的人才正式履行工作合同并年度考核合格的,给予生活补贴,分5年平均发放。
五、引进方式
此次到高校现场引进教育人才专项工作报名采取网络预报名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分别在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云南师范大学设置考点。
六、引进程序
请点击以下宣威市教育体育局文章链接:
宣威市教育体育局所属部分学校2025年公开引进教育人才专项公告
咨询电话及投递邮箱
丁老师:13769867150
辛老师:13987423164
五中办公室:0874-7123997
投递邮箱:453568718@qq.com
文章来源:宣威市第五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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